生活垃圾分类统一标志来了

从本月起,请您按标分类投放
辽宁日报 2019年12月04日

本报讯 记者刘佳报道 生活垃圾分类对于减少占用土地、减少污染、变废为宝,提高我们的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对于习惯了所有生活垃圾混在一起一袋装的居民来说,生活垃圾分类还真不是个轻松的事儿,而各个地区自行制定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和标志又五花八门,让人莫衷一是。

“现在,我们终于有了统一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从12月开始,全省就按这个标志实施生活垃圾分类。”12月2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有关负责同志告诉记者,这个统一的标志就是日前住建部发布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以下简称《标志》)。

据悉,此次住建部发布的《标志》,主要对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的适用范围、类别构成、图形符号进行了规范,生活垃圾类别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及其他垃圾四个大类和纸类、塑料、金属等11个小类。

其中,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织物等;有害垃圾:指《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家庭源危险废物,包括灯管、家用化学品和电池等;厨余垃圾:指易腐烂的、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包括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等;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易腐垃圾之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包括使用过的餐巾纸、一次性餐具、卫生纸、尿不湿以及烟蒂等都属于其他垃圾。

据了解,由住建部联合中国政府网共同推出的“全国垃圾分类”小程序,近期将依托“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平台正式发布并上线运行。小程序覆盖全国46个垃圾分类重点城市,我省的沈阳、大连位列其中,这些城市的市民可通过小程序查询生活垃圾分类方法,并直观看到各城市当前分类标志情况和新标准标志调整情况。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有关负责同志表示,我省将在住建部正式印发《标志》后,积极组织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让广大居民尽快了解和掌握生活垃圾分类的标准和标志,加快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全社会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并建立督查考核制度,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工作考核,实施奖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