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 夯实依法治国群众基础

——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纪实
辽宁日报 2019年12月04日

联组会议专题询问现场。

与会人员正在提问。

11月28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对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询问。

本报记者 赵英明

核心提示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依托。全面依法治国与全面深化改革,是推进我国现代化建设的车之两轮、鸟之两翼。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没有全面依法治国,我们就治不好国、理不好政,我们的战略布局就会落空。”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夯实依法治国群众基础。

信法才会尊法,学法才会用法,知法才会守法。做实、做精、做准法治宣传尤为重要。

11月28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对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询问。

开展专题询问前,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开展了专题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同时开展了重点法律法规知晓率情况的第三方评估。

专题询问围绕省政府及其部门深入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旨在推动普法工作创新发展,让领导干部履职依法、做事用法,引导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努力打造我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良好法治环境。

明年省政府绩效考核拟增“谁执法谁普法”考核权重

马方委员向省司法厅发问:省政府关于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报告提到,我省在贯彻实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方面存在“上热、中温、下冷”问题,原因是什么?采取什么措施解决?

“主要由于思想认识不够、责任传导不够,清单重点需要进一步突出。”省司法厅厅长林志敏说。

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颁布,我省颁布具体实施意见,《辽宁省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辽宁省国家机关2019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先后印发。

林志敏表示,现有清单需要进一步结合年度任务,突出重点,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

省司法厅将从抓绩效考核、抓专项督查、抓第三方评估、抓完善清单、抓典型案例、抓统筹指导等几方面入手,进一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

据介绍,目前,法治宣传工作已列入省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明年计划增加“谁执法谁普法”的绩效考核权重。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计划将开展“谁执法谁普法”专项督查列入明年工作内容。利用好第三方评估,推动有关部门找准问题,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制定好辽宁省国家机关2020年度普法责任制清单,推进“社会治理 法治先行”宣传年活动。推动公检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增强普法效果。抓好指导、培训,做到上下协调一体推进。

紧抓第一责任人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要求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马方委员补充提问:在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林志敏答道,领导干部作为“七五”普法重点对象,三年多来,省委出台了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法治辽宁建设实施纲要等。省委党校举办法治培训班次数和课时量明显增加。全省24所大学开设法律专业,辽宁干部在线学习网开设普法课程72门,省司法厅向各单位赠送法律读本约11万册。省市领导以上率下,依法决策水平明显提高,政府出台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规范性文件和作出重大决策过程中,合法性审查成为常态。省委、省政府聘任法律顾问,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律素养明显提升。

下一步,将重点抓第一责任、抓完善机制、抓新法学习、抓典型宣传、抓依法履职,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我省将进一步深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对普法、学法、用法、守法等提出明确要求。依托党校等干部培训基地,科学设置法治专题课程,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培训。推动领导干部在线学法,探索建立日常考核制度和网上考法办法。通过报告会、法学家演讲等推动领导干部学习外商投资法等新法,并通过依法行政、依法审查等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能力。

依法办教育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

青少年是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张建华委员向省教育厅发问:如何采取措施进一步提高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省教育厅厅长冯守权表示,近年来,全省学校开足、开齐了法律课。截至11月24日,全省中小学生近9500万人次通过普法网站学法,位居全国前列。全省建立12个省级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所有学校均配备兼职法治副校长。同时,与相关部门协同抓防治校园欺凌工作。教育部即将出台《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对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教学秩序的学生,教育系统将进一步强化管理,做好教育工作。

冯守权表示,要进一步强化政治站位,坚持依法办教育,重点围绕宪法、将要出台的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等进行教育、教学和管理,创造阳光、安全、有序的学习环境。要把法律课、法治教学、兼职法治副校长制度及依法制定的校规落到实处。要强化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及中小学校长的法治意识、法治思维,自觉尊法学法守法,运用法律处理教育问题。发挥学校、家庭、社会教育合力,开门办教育、开放办教育、全社会共同办教育,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推动宪法宣传全覆盖 增强公民崇尚法治的理念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理政的总章程,法治权威能不能树立起来,首先要看宪法有没有权威。高戈平委员询问省司法厅:如何进一步提高宪法学习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使群众真正认识到宪法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而且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

林志敏表示,宪法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核心。党和国家对学习宣传宪法作出了一系列安排部署,辽宁每年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宪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

但第三方评估结果显示:宪法学习宣传中,侧重基本制度宣传,对公民权利宣传不到位,影响群众学习积极性。由于宪法地位的特殊性,生动的宣传形式、宣传产品相对较少,影响群众学习效果。

他表示,省司法厅将在提高宪法学习宣传的广度、深度和针对性上下功夫。抓宣传重点。继续推动宪法教育融入学校日常活动、融入学生日常学习生活。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宪法、尊崇宪法,增强制度自信。抓宪法实施。推动落实好宪法宣誓活动,强化各级干部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合法性审查,继续推动规范性文件和作出重大决策过程中进行合法性审查,维护法制统一。抓常态化宣传。开展宪法进公共场所、宪法进万家等活动,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推动宪法宣传全覆盖。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媒体宣传,增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公民权利意识和崇尚法治的理念。

按一村一辅警、一区两辅警标准逐步配备专职辅警

刘伟委员询问省公安厅:如何结合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的宣传教育工作,有针对性地提升社会各群体法律意识?

省公安厅副厅长周朝东说:几年来,全省公安机关积极推进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大力开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

省公安厅坚持发展新时代工作经验,动员全省2.2万名派出所民警开展大走访活动,充分运用警调衔接机制,今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排查矛盾纠纷61964件,成功化解61310件,化解率达98.9%,为预防和减少民事转刑事案件夯实基础。

同时,针对矛盾纠纷、家庭暴力、婚姻邻里纠纷等重点人群,有针对性地宣传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从源头上防止了民事转刑事案件的发生。

此外,积极开展“万名民警进万家”“法律进百姓家”等活动。全省按照一村一辅警、一区两辅警的标准逐步配备专职辅警,配合民警进行法治宣传教育。

省公安厅将坚持和完善上述措施办法,扎实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城市综合管理推行“721”工作法

城市综合管理工作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徐力达委员询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城管执法工作当中,个别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不高,执法行为较简单,甚至粗暴执法。如何加强法律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执法人员能力和水平,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

“这是我们在重点解决的问题。”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魏举峰表示。

据介绍,全省住建系统坚持文明执法,从去年开始,利用三年时间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行动,不断提高改革创新、执法执政等八方面本领,并加强教育培训,今年以来,4次集中培训县、区(市)执法人员400余人,继续教育培训2800余人次。

同时,强化制度建设。今年制定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文书72种,印发法律法规汇编3万册,对执法人员集中辅导和督导。通过开设官网、微信公众号、便民服务热线,设置群众开放日、聘请市民监督员等,与社会形成共建共享机制。开展行业普法,在执法中普法,对服务对象、执法对象进行普法。

魏举峰表示,针对一些地区管理和处罚环节衔接不畅、个别执法人员执法程序不规范、选择性执法等问题,将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执法人员法律意识和执法能力。积极推行“721”工作方法,力争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继续深入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三年行动,加强普法宣传,让社会认同、群众满意。

建章立制加强培训宣传落实好预算法

预算法是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法律。省人大代表黄志强询问省财政厅:如何宣传好、实施好预算法,保障辽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省财政厅副厅长邹大鹏介绍了有关情况。

省财政厅成立普法领导小组,落实主体责任,厅党组多次研究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建立上下联动机制,统筹推进预算法实施。为培训到位、宣传到位、落实到位,专门请预算法主要起草人、财政部领导作专题讲座,160余人参与培训。培训预算单位及服务对象、各市基层财政部门共计1500余次、2.5万余人。制定各项管理办法88项,政策性文件96项,做到每项专项资金都有相应管理办法,约束预算执行、规范资金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对500多家单位、40多项执法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并建立长效机制。

同时,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按照预算法规定,省财政厅将预算编制草案、预算调整方案、预算执行情况、财政决算草案等按程序向省人大报批。对审查当中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并将预算报告、决算报告向社会公开,回应社会关切。

邹大鹏表示,省财政厅将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宣传好、贯彻好预算法等有关法律,在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发挥好作用,助力辽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丰富载体加大力度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2019年,我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取得实效,得到社会广泛认可。但第三方评估报告显示,《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名称知晓率不高。于本洋委员询问省营商局:下一步采取什么措施加大宣传力度,以助力我省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今天局里有几位同志正在辽阳宣讲。”省营商局局长周轶赢表示,要发挥社会各方面作用,请省人大继续对条例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7月30日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新修订的条例,省营商局将新修订的条例分解为两个小册子印发,并制作标准化宣讲文本。与省人大共同召开新闻发布会,与省人大、省司法厅共同启动条例宣传月活动,在省直各部门开展10场知识擂台赛。通过媒体、政务服务网及全省政府官网全面宣传,组成宣讲团深入各市及企业宣讲。

周轶赢表示,要结合国务院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宣传、结合“七五”普法、结合日常工作,加大宣传教育、培训、推广的力度。

进一步丰富多元化宣传载体,在公共场所如机场、车站、地铁等,增加投放小视频等宣传资料。深入社区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并将条例内容纳入手机APP、8890咨询平台等。

多层次加强培训。计划从明年开始,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作为干部常规培训内容纳入党校等的培训班。同时,将条例纳入企业培训,推进条例培训进商会、行业协会,加大营商环境监督员培训力度。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和警示作用,加大正面典型宣传及反面典型曝光力度。

民政部门“三个贯穿于”落实社会组织管理条例

2018年10月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辽宁省社会组织管理条例》,今年1月1日起实施,这是全国首部社会组织管理地方性法规。李宇光委员询问省民政厅:条例实施以来,在宣传贯彻方面采取了哪些举措?

省民政厅副厅长王庆湖从3个方面回答。

在安排部署方面,省民政厅制定工作方案,分管厅长每周、厅长每月对学习宣传贯彻情况进行调度,厅领导包片对各地区学习宣传贯彻情况进行管理。

在培训宣传方面,组织6次社会组织负责人、登记管理机关服务人员、业务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集中培训。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并组织媒体对我省贯彻执行条例的举措深入宣传。加强政策监督,在省民政厅网站公布条例,逐条讲解,及时回复网友提问,并将条例解读印发给社会组织和市、县政府。

通过三个“贯穿于”贯彻落实条例。贯穿于社会组织智慧建设中,制定《辽宁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执法约谈办法》《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等7个配套规章制度,完善社会组织分类评估制度,建立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系统。贯穿于社会组织管理服务当中。先后推动成立辽宁省人才创业创新促进办、辽宁省重庆商会、安徽商会等社会组织。20家省管社会组织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同时,贯穿于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中。

在执法中普法组织开展中介服务随机抽查

2018年10月,我省出台的《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条例》,是全国第一部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地方性法规。条例为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省人大代表金峰询问省市场监管局:如何通过加强条例的宣传和实施工作,促进形成全省统一开放、竞争有序、便捷高效的中介服务市场?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赵强介绍,条例自今年1月1日施行以来,该局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辽宁省中介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开通政策法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行业规范标准、机构名录库、失信信息等八大功能板块,推动“互联网+法治宣传”深度融合。举办专题培训班,统筹机构改革和审批制度改革,组织对全省及各市、县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动态调整并公示,强化依法行政社会监督。

通过信息管理平台宣传行业规范标准、随机抽查实施办法,公示全省中介机构名录和经营异常、严重违法中介机构名录。组织开展全省中介服务随机抽查,加强执法过程普法宣传,推动中介机构行业自律。

省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发挥全省信息管理平台作用,动态维护管理信息,加大普法力度,推动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组织开展中介服务随机抽查,将条例普法教育贯穿于事中事后监管全过程。

本版图片由本报记者万重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