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 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19年11月28日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辽宁日报 2019年12月03日

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1月14日在沈阳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1.听取和审议辽宁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审查和批准辽宁省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辽宁省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3.审查和批准辽宁省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辽宁省2020年省本级预算;4.听取和审议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5.听取和审议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6.听取和审议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7.选举;8.表决通过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