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大毅报道 12月2日,记者从沈阳市总工会了解到,全市各级工会组织通过建立党政主导的集体协商工作格局,通过开展质效评估试点,选聘专职指导员等措施,在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实现劳资共创共享中发挥出工会组织的积极作用。截至目前,全市已建立工会的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97.4%,覆盖企业67942户。
近年来,沈阳市总工会高度重视集体协商工作,以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为抓手,协调劳动关系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强化,沈阳市建立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三方协同、工会力推、企业和职工积极参与”的集体协商工作格局,促进了集体合同制度和集体协商工作有序、顺利推进。为进一步提升集体协商工作质量、增强集体合同实效,沈阳市总工会认真落实省总工会“关于集体协商质效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将质效评估纳入2019年“集中要约行动”,并作为重点工作持续推动全市集体协商工作健康发展,形成了联合发文、联合部署、合力推进工作的良好局面。沈阳市总工会要求各区县(市)工会及产业工会各选树两家单位,开展集体协商质效评估试点,沈阳市总工会将给予相应指导,并根据企业性质、规模、集体协商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质效评估。同时,劳动关系三方将联合对试点企业开展情况进行调研,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今年以来,沈阳市总工会积极落实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将举办全市首届集体协商竞赛与聘请专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工作相结合,通过比赛选拔热爱集体协商工作、有激情、有热心、有干劲儿的集体协商人才,按照《沈阳市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管理办法(试行)》,选聘专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具体工作将在年底前完成。
同时,沈阳市总工会将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写进“集中要约行动”通知中,加大宣传指导,强化培训学习,要求基层工会适时建立本级专(兼)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为抓准、抓牢集体协商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专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将深入基层,指导企业和职工围绕薪酬福利、工时制度、轮岗休假、用工方式等涉及职工利益调整的重大事项进行协商,促进企业与职工同舟共济,确保职工队伍稳定,助力沈阳振兴发展。
截至目前,全市企业单独签订集体合同10958份;行业性集体合同76份,覆盖企业7746户;签订区域性集体合同659份,覆盖企业38737户;国有及国有控股、集体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和工资协商建制率达到100%;在沈79家世界500强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100%;百人以上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98.8%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