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明
核心提示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简称《决定》),首次概括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的十三个方面显著优势,其中第一个就是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的科学理论,保持政治稳定,确保国家始终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办好国家制度现代化建设和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这件大事,关键在党,关键在党的领导,关键在通过党的建设使党能够做到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从而有足够的能力做成做好这件大事。
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守正出新
国家治理现代化是现代国家通用的概念,但我们要实现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现代化。这里有三层含义。
第一,是社会主义的,不是资本主义的。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不是另起炉灶,不是改弦易辙,这是原则问题,也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性质问题。
第二,是中国的,不是外国的。不是照抄照搬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治理现代化,不能拿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价值取向和标准来评判。我们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建设完善过程中,需要大胆而积极地借鉴其他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积极有益成果,我们一直是这么做的,今后也将继续这么做下去。中国共产党一直都是世界上最出色的学生,是最乐于学习、善于学习的学生。当我们今天越来越有资格做先生的时候,我们从来没有想过今后也不会去给别人做教师爷,不会去教导别人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我们只提供国家及全球治理现代化的中国经验和中国智慧,只提供人类制度文明的中国成果,因为,中国共产党人知道,我们这种学习是胸怀大志,是为了完善和发展我们自己的制度,是为了洋为中用,是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文明的全新创造,而不是本末倒置,不是搞西方模式的中国版。
第三,是现代化的,不是古代化的。我们的治理现代化是现代化的,而不是传统中国治理制度的修修补补。这里有两层含义:一是国家治理现代化是中国马克思主义现代政党、先进政党领导的现代国家治理现代化,是现代国家制度文明的集中体现,我们必须有信心和能力超越既有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文明程度,引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未来走向。二是要积极借鉴吸收中国传统国家治理的积极成果,绝不能在国家治理问题上搞历史虚无主义,不能把中国古代国家治理好的理念、做法、经验和制度,都当作封建主义的东西加以否定,但同时也要去粗取精、去伪存真,把古代传统国家治理的积极要素吸收到现代国家治理体系中,努力做到古为今用,要把这些积极要素与封建政治制度区别开来,这绝不是搞复古主义,更不是去美化中国传统皇权政治制度。不要忘了,正是这个落后、腐朽的制度把中国拖进了近代积贫积弱的深渊。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就是为了推翻这个落后、腐朽的制度。今天要推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现代化,是为了给中国人民建设一个自己当家作主的美好的社会主义制度的现代化。
党对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全面领导
既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现代化,就必须坚持和加强党对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全面领导,因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取得成功的根本保证,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那样,在国家治理体系的大棋局中,党中央是坐镇中军帐的“帅”。作为一党执政并长期执政的使命型马克思主义政党,党承载着国家治理现代化成败的全面责任和担当,只有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才能担当起这样的责任。因此,党对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领导体现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各个领域,贯穿其全部过程,从重大议题的提出到顶层设计,再到具体制度安排和制度的实施落实以及制度执行的监督保障,即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播种、落地、生根、开花、结果,都始终贯穿党的领导。
要做到全面领导并且领导好,就必须有领导能力和水平作保证,就必须通过党的建设修得这样的功夫和能力。因此,《决定》在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部分,非常巧妙地把党的领导与党的建设的这种关系融会贯通成一体。
首先是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这是党领导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根本政治条件和道义支撑,也就是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的政治过硬,我们党必须通过这个制度切实做到永远与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后面提到的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做到“两个维护”,以及党的全面领导,主要是谈党对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领导。党要实现对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领导,就必须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安排保证。再后面提到的三个制度则属于党的建设范畴。只有以健全和完善的制度保证在党的建设中做到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做到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做到以自我革命精神全面从严治党,才能使党始终做到既政治过硬又本领高强,真正有效实现党的全面领导。
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方式实质上是中国共产党对国家政权的领导方式。因此,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就要同时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和党的执政,使党的全面领导的过程,成为党更自觉地做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的过程。
具体来说,一方面,要通过改革完善党的领导制度,实现“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保证党对政权的高效领导,这是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组织基础;另一方面,通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制度上实现依法治国的原则,以保证党对政权的有效运作,这是党能够领导和善于领导的基本保证。
因此,从党的执政方式考量,党的全面领导,应该是党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善于运用一切制度安排和领导资源去实现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高效治理与强力影响。这是党自觉遵循领导规律和执政规律,领导人民实现好国家制度现代化建设和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的守正出新。
国家治理现代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文明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人类制度文明史上的伟大创造。这一伟大创造涵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制度文明、基本制度文明和重要制度文明,涉及到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制度文明诸方面。我们坚信,社会主义制度是人类迄今为止最文明、最优越、最美好的制度,更坚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现,必将使中华民族以卓越的制度文明傲立于21世纪的世界民族之林。
新中国成立前夕,毛泽东同志曾充满豪情地说:“随着经济建设的高潮的到来,不可避免地将要出现一个文化建设的高潮。中国人被人认为不文明的时代已经过去了,我们将以一个具有高度文化的民族出现于世界。”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的党和人民浴血奋斗多年,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尽管这个制度还不完善,又遭受了破坏,但是无论如何,社会主义制度总比弱肉强食、损人利己的资本主义制度好得多。我们的制度将一天天完善起来,它将吸收我们可以从世界各国吸收的进步因素,成为世界上最好的制度。”今天,经过几代中国共产党人的努力,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把制度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各方面制度走向更加成熟更加定型,邓小平同志所说的“最好的制度”正在向我们走来,让我们用接续奋斗、永久奋斗的实际行动去迎接它、创造它。
(作者系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党的建设教研部主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