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语言里的度,过目不忘

辽宁日报 2019年12月02日

申霞艳

做了20年文字工作,知道自己对每一个写下的字都负有责任,因为每个字、每篇文章、每本书都有可能跟自己和他人的生命瞬间相联系。“人事有代谢,往来成古今”。毫无征兆地,我们的心灵会与他人相遇,我们会眼前一亮、心头一热,甚至热泪盈眶。语言的魔力无所不在。

朋友突遭重疾,大家在一起喝着苦茶。面对午后斜阳,心中百感交集,眼中泪光闪烁,却无以言表。茶凉了又热,热了再凉,雾气萦绕,默默无语。很长时间过去了,要散时,一个比我们年龄小了一轮的朋友突然说,我下载了史铁生的《我与地坛》发在群里。“仿佛这古园就是为了等我,而历尽沧桑在那儿等待了四百多年”,我们握手告别,仿佛有了新的力量。

现当代文学史课堂上,有时会鼓励学生比赛背诵名言,总是鲁迅的最多。不说枣树那些著名的梗了,单是两个定语就足以征服我:一是“红红绿绿的动”,二是“川流不息的吃饭”。童年就是在乡村的谷场上看戏的,那些高耸入云的发髻、飘飘欲仙的水袖一直留在记忆里,此刻,《社戏》里“红红绿绿的动”将我带回儿时的夜晚,逼真的记忆来到眼前,简直妙不可言。又比如《伤逝》写五四时期自由恋爱的悲剧,当子君嫁给涓生,追求到所谓的自由的爱情之后,紧接着的是“川流不息的吃饭”。这决不是促狭,而是人生的要义。我们的用语习惯,川流不息都是跟人群、车马结合在一起,鲁迅就用它来修饰吃饭,这与我们这个“以食为天”的民族见面就问“吃了吗?”是多么匹配;“嫁汉嫁汉,穿衣吃饭”,自由婚姻又如何?“川流不息的吃饭”就是人生要有所附丽的基本注脚。同时,这种陌生化的搭配也在更新我们的语言结构。

对于鲁迅语言的如刀如雕刻,很多作家、评论家谈得多了。余华的谈论让我印象尤深。年轻时,他刚开始写作不久,有人让他去改编电视剧,他也想赚钱,商量着改编鲁迅。于是他就认真阅读鲁迅,最后却放弃了并劝朋友别糟蹋鲁迅。他举两个例子:一是《狂人日记》中只用一句话就把人写疯了——“赵家的狗为何多看了我两眼?”二是《孔乙己》中写到孔乙己被打折了腿后喝酒,“原来他是用这手走来的”。余华的谈论证明他读得很细致,正是这种反复细读给他带来了写作的精准。

最近翻阅余华新出的一本随笔《我只知道人是什么》,有两句话跳入眼中,叫我难忘,是描述我们文学界的朋友,其中一句话是写北京大学中文系老师陈晓明。上世纪80年代末,陈老师还在社科院读博士,余华去拜访他,他说他是一个诗人,他的诗发表在研究生院女同学们的笔记本上,我只看了一遍就记住了。我觉得这个笔记本特别好,如果他说发表在女生们的日记本或者心里,那就会显得不够庄重,发表在笔记本上,我觉得这就跟陈老师学者的身份、他对诗歌的爱好、语言的哲思性非常契合。另一句话是写《收获》的编辑程永新。他们也是很年轻时开始交往的,余华赞誉他是“巨鹿路上的潘安”。大家知道巨鹿路是《收获》杂志的所在,是文学青年的圣地,但我们设想一下再夸张一点儿,说他是上海滩的潘安会怎样,那意味就会大打折扣。语言的度是相当重要的,“东家之子,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同样适合于语言。

我们每个人都是一个不同的认知装置,有不同的眼睛、不同的心灵、不同的阅历,让不同的语言跳入跃出。最终,我们会被那些自己过目不忘的语言塑造、建构并形成新的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