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侯永锋报道 今年以来,我省检察机关重办案,抓质效,坚持严格公正廉洁司法与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司法并重,不断改进办案方式方法,最大限度维护民营企业声誉、促进长远发展。在11月28日召开的“推进营商环境建设、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新闻发布会上,省检察院相关人士介绍,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通过办案为民营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近2亿元。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工作部署,今年全省检察机关持续开展“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着力解决突出执法司法问题”“涉非公经济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多个专项活动,把平等保护作为服务辽宁经济发展的重要着力点,把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摆在重要位置。
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制定出台200余项制度措施,全力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建设。省检察院先后出台《关于依法保障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法治环境的意见》《关于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等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文件,支持、服务和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更优的法治环境。
今年,省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组织开展“案件质效提升年”活动,不断提升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精准把握刑事检察标准,对涉民营企业案件依法审慎适用逮捕强制措施,今年1月至10月,对涉民营企业案件依法不批捕259人、不起诉101人。持续加大民事行政检察力度,进一步提高法律监督水平,注重加强涉民企生效裁判、民事执行和虚假诉讼监督工作,让民营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强化企业家合法权益保障,积极清理超期羁押、久押不决案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在押民营企业家进行逐案排查,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24人并已全部变更,促进企业恢复生产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