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的通知》(中发〔2017〕12 号)精神,按照辽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和要求,结合全省青年发展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所指的青年,年龄范围在14—35周岁(规划中涉及婚姻、就业、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时,年龄界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序 言
青年兴则民族兴,青年强则国家强。促进青年更好成长、更快发展是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在党和国家的关心、支持和推动下,中国青年发展事业取得巨大进步和历史性成就,辽宁省青年发展事业也取得明显成效。全省青年的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对辽宁振兴发展的信心持续增强,思想政治面貌总体健康向上;青年的基本生活条件不断改善、物质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青年群体文明程度不断提升,青壮年人口文盲基本消除,青年发展权益得到更好维护;青年的创新能力、创业活力不断增强,青年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在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作出了突出贡献。
未来7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时期,需要全省青年在改革发展中建功立业,发挥生力军作用。但必须清醒认识到,全省青年发展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广大青年的新需求新期待相比,还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主要是:青年思想教育的时代性、实效性有待增强,用共产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引领青年,用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共识、汇聚力量的任务尤为紧迫;(下转第五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