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杨忠厚报道 11月28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在沈阳闭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求发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辽宁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辽宁省企业权益保护条例》,分别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沈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沈阳市湿地保护条例》《大连市推进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条例》《鞍山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鞍山市群众诉求办理条例》《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鞍山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的决定》《抚顺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锦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锦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决定》《阜新市细河保护条例》《辽阳市汤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朝阳市城市绿化管理规定》《葫芦岛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分别表决通过了《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9年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决定》《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分别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和《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于国安等5人辞去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会议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随后,陈求发作了讲话。他指出,省人大常委会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扎实有序推进重点工作,积极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实现了建设“两个机关”、站位“两个一线”提质升级。(下转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