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辽宁省委关于授予张贵斌同志 “辽宁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

​(2019年11月20日)
辽宁日报 2019年11月25日

张贵斌,男,汉族,1925年12月出生,海城市西柳镇小码头村人,1948年5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49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4年2月因伤复员后,先后任村党支部书记、信用社负责人、供电所所长和县农电局物资库负责人,1978年10月离休。张贵斌同志跟随东北野战军转战东北、华北和华中南,参加过塔山阻击战等战役战斗,作战英勇、不怕牺牲,先后荣立4次大功、4次小功。

张贵斌同志是一名“张富清”式的英雄老兵,是全省共产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永远奋斗、默默奉献的优秀代表,是广大党员、干部、部队官兵和退役军人学习的榜样。他始终保持对党和国家的赤诚之心,用实际行动许党报国,在塔山阻击战中坚持“人在阵地在”,直至战斗到全连仅剩3人,之后转战大半个中国,立下了赫赫战功。他始终胸怀大局、不慕虚荣,作战负伤后主动放弃在大城市工作机会,要求回乡参加农村建设。他复员后60多年深藏功名,从未对身边人提及自己获得的功勋荣誉,从未向组织提出任何要求,4名子女中有1名是工人、3名是普通农民。他一心为百姓造福、为群众谋利,复员回乡后拿出全部100元复员费买了3匹马和1辆大车,帮助村里生产社增收;担任村书记,他事事做在先,努力为村民办实事;在供销社工作,他自己掏钱为单位偿还贷款;在供电所工作,他起早贪黑立杆架线,硬是靠人力把电送到村民家中,无论在哪个岗位他都不怕苦不怕累,踏实工作,默默奉献。他始终严于律己、艰苦朴素,离休后与老伴住在31平方米的老房子里,捡拾旧衣物帮助困难群众,住院治病不多花国家一分钱,要求自己去世后盖上一面党旗,把骨灰撒入河里。

张贵斌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生动诠释了中国共产党人的先进和优秀,为全省广大党员树立了一面光辉的旗帜。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发挥英雄模范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全省广大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敢于担当、甘于奉献,在辽宁振兴发展主战场上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省委决定,授予张贵斌同志“辽宁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省委号召,全省广大党员、干部、部队官兵和退役军人向张贵斌同志学习,学习他坚守初心、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始终对党和人民无限忠诚,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把牢政治方向,筑牢思想根基,努力践行“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的初心和誓言。(下转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