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赵 静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连日来,我省广大基层干部群众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对《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提出的“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内容反响热烈。
大家一致认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围绕“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进一步明确了最需要坚持与落实的制度、最需要建立与完善的制度,为生态文明建设指明了方向、明确了路径。
“生态文明建设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决定》提出,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这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方法。”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派驻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平安地镇第一书记张锴认为,用最严格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符合广大群众所想所盼。
作为奋斗在乡村振兴一线的工作者,张锴深有感触地说:“乡村振兴是全面振兴,生态宜居是重要目标,也是广大农民的梦想。我要认真学习贯彻好全会精神,继续扎实做好秸秆焚烧防控、土地沙化治理、植树造林、河道清淤等工作,为更好地建设美丽乡村贡献力量。”
建设生态文明,是一场涉及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革命性变革。《决定》提出,全面建立资源高效利用制度。对此,广大干部群众纷纷表示,这是从源头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治本之法”。
“比如特别提到要普遍实行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制度,对我们工作就很有指导意义。”抚顺市生态环境局新宾满族自治县分局局长刘锐对记者说,他们从2016年开始试点垃圾分类,并逐步建立起一套低成本、易维护、可复制、好推广的农村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长效机制,如今已实现全县181个村全覆盖,垃圾平均减量70%以上,治理费用降低了40%。
“现在垃圾分类已深入人心,今年我们还新上了垃圾分选设备,把塑料袋等垃圾变废为宝,打造垃圾分类处理的升级版。”刘锐说,有国家政策的指导,有群众的认可和支持,垃圾分类工作一定会做得更好。
《决定》提出,要健全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这也是立足长远改善生态环境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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