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是社会治理的 参与者和受益人”

辽宁日报 2019年11月19日

(上接第一版)

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提高社会治安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形成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工作机制……本溪市公安局溪湖分局局长李良说,“全会提出的这些内容,为我们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指明了实践路径。”学习“枫桥经验”,溪湖分局坚守“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的初衷,推广了“四办理念”“微警务”“二维码码上办”等一系列成功经验,同时探索更多“接地气”的便民举措,进一步拓展了警民沟通桥梁。

“党的执政根基在基层,活力源泉在基层,工作重心同样要落实在基层。”作为一名基层司法工作者,葫芦岛市建昌县牤牛营子乡司法所长张玉峰,对于全会提出的“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这样理解。

“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是党中央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有效方式,也是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切实为人民群众解决问题、化解疑难的可行办法。”张玉峰说,“我们一定要从‘初心’和‘使命’出发,努力做到把基层的事情在基层解决好,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把和谐创建在基层,兑现对党和人民的庄严承诺。”

本报记者 金晓玲 刘永安

张 旭 张海浪 李万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