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爱国主义精神 融入制度建设

辽宁日报 2019年11月19日

忠 言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的《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指出:“把爱国主义精神融入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体现到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团体章程等的制定完善中,发挥指引、约束和规范作用。”进入新时代,必须把爱国主义精神融入制度建设,让爱国主义成为全体中国人民的坚定信念、精神力量和自觉行动,释放爱国主义的精神伟力。

固本培元、凝心铸魂,融入教育制度建设。必须把爱国主义教育作为永恒主题。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绝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要付出更为艰巨、更为艰苦的努力,只有着眼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加强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才能为实现伟大梦想提供强大动力。浇花浇根、育人育心,要按照《纲要》提出的几个方面教育内容,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把爱国主义教育贯穿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通过深入、持久、生动的教育实践,形成长效机制,使爱国主义成为全体中国人民的坚定信念、精神力量和自觉行动。

万众瞩目、高山仰止,融入奖励制度建设。大力褒扬、宣传功勋模范人物的丰功伟绩,有利于在全社会推动形成见贤思齐、崇德向善、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为国家作出贡献,甚至付出牺牲的爱国者们,就应永远为共和国与人民所铭记、所礼赞。在制度设计上,对爱国主义者给予生活上的照顾、工作上的安排、政治待遇上的提升等,都是发扬爱国主义精神的一种方式,特别是精神上的奖励,最为至高无上。记住他们,学习他们,用他们的故事净化思想、洗涤灵魂,汲取精神营养,把榜样的力量转化为爱国奋斗、建功立业的实际行动。

赏以劝能、罚以惩恶,融入惩戒制度建设。如果一个人对祖国毫无感情,他就会自私自利,唯我独尊;如果一个人只知道享受国家给予的一切利益,而拒绝尽一个公民热爱祖国的责任与义务,就必须依法受到惩罚。国外有一句话叫“伸张正义,胜过责骂邪恶”,必须对诸如侮辱英烈、抹黑英雄等肆意践踏民族情感和尊严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处罚,让其付出代价,不敢再犯。应从法律角度提高违法成本和制约效果,可考虑采取引入黑名单,行业以及信用处罚、从业限制等手段,对此类人进行综合惩戒,施以重拳,从而遏丑行、慰先烈、平众怒,捍卫民族情感。

对每一个中国人来说,爱国是本分,也是职责,是心之所系、情之所归。一位作家写道:你所站立的地方,就是你的中国;你怎样,中国便怎样;你是什么,中国便是什么;你有光明,中国便不再黑暗。把爱国主义精神融入制度建设,以制度筑牢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地基,让爱国主义的旗帜始终在每一个中国人心中高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