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三县区 成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

辽宁日报 2019年11月19日

本报讯 记者刘永安报道 11月16日,在全国生态文明论坛十堰年会上,生态环境部对第三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进行了命名表彰,盘锦市盘山县和双台子区榜上有名。加上第一批荣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的大洼区,盘锦市已经有3个县区获此殊荣。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是国家生态市县的“升级版”,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盘锦市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重要发展战略列为工作首位,委托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盘锦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提出“到2020年,建成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目标。盘锦市制定生态环境责任损害责任追究等制度,不断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盘锦市进一步明确功能定位,进行了生态保护红线和耕地空间红线划定,开展退耕还湿,增强生态系统的完整性、稳定性。美丽乡村建设有效解决了生活垃圾、污水、畜禽粪便污染问题,成功实现了垃圾和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打造的农村生态居住区模式、湿地处理生活污水模式、农村生态旅游村模式,成为全国各地学习的样板。

此外,盘锦市还开展了创建绿色学校等一系列环境教育宣传活动,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仅盘山县就有9个镇被评为省级生态镇,有94个村被评为省级生态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