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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环保督察整改的有关部署,对照省交办反馈问题逐一梳理,区分重点、难点、节点、弱点问题抓整改。按照省、市整改方案,对明确整改时限的内容开展精准式、定点式、点穴式核查核实工作,要求责任单位按照整改时限完成。
目前,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群众信访举报案件396件已全部办结,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33项整改任务已完成17项。根据我省整改方案,已形成《葫芦岛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渤海生态保护修复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下一步,葫芦岛市将继续加强调度、严督实查、加大问责力度,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指出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情况“再认识、再落实、再自查、再处理”,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