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

全省法院瞄准7类案件开展专项执行行动

辽宁日报 2019年11月14日

本报讯 记者刘乐报道 11月13日,记者从省法院获悉,从11月起至明年全国两会,全省法院集中开展“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专项执行行动,重在完善执行长效机制,瞄准7类案件,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主要以加快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为依托,建立长效机制。专项行动针对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涉财产部分)、职务犯罪案件(涉财产部分)、民生案件、金融债权和金融犯罪案件、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债务案件、未结执行积案和涉执申诉信访案件等7类案件开展。

在专项行动中,全省法院建立判处涉案财产处置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台账,建立快立、快执“绿色通道”,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在6个月内执行完毕;做好职务犯罪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工作,全面查控涉案财产,配合境外追逃追赃;加大对劳动报酬、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等案件的执行力度,优先立案、优先执行、案款优先发放;提高重大涉金融债权民事执行案件效率,加强此类案件执行调查研究;推进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债务案件的执行,要求有关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制定清偿计划;继续开展清理超期未结执行积案歼灭战,强化强制执行措施,对列入清积范围的案件建立回访档案;深入推进涉执申诉信访案件矛盾实际化解,健全完善院长、局长接谈接待执行案件当事人制度,积极开展案件回访,确保案件化解真实有效。

此外,专项行动还将着眼强化3项机制建设。健全“一案双查”机制,完善问题线索移交、联合调查、督办问责等工作机制;建立应急指挥机制,年底前完成执行指挥应急管理系统建设,建立24小时应急处理机制;健全“一案一账号” 案款管理机制,在11月底前实现全省法院“一案一账号”执行案款管理平台应用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