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重庆11月13日电(记者周闻韬) 朱寄云,土家族,出生于1916年6月,1927年冬毕业于重庆市黔江县立初级中学校第一班。青年时代,他冒着生命危险投奔革命圣地延安,由此踏上了革命道路。
1938年10月,经西安八路军办事处介绍,朱寄云参加了陕西省安吴堡青训班,同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0年6月,朱寄云调延安工作,进入中央党校学习,后担任安吴堡青训班秘书、队长,延安青年干部学校总务科指导员、人事股长,陕甘宁边区盐务总局驻定边办事处处长,三边分区保安处侦察员、股长,陕甘宁边区保安处秘书,黄龙山区军政委员会委员兼基干大队政委,中共陕西省委社会部秘书兼警卫营教导员,军分区联络科长等职务。
北平和平解放后,朱寄云任北京市公安局三处治安科长。1949年,他又南下广东,任广东省公安厅治安处处长、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等职,1952年,被广州市公安局授予模范称号,还曾担任华南造船厂代理党委书记。回北京后,朱寄云任公安部第一民警干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1962年起,历任北京政法学院副院长、石油化工部规划设计院党组组长、吉林省公安厅厅长等职,1982年12月离休。1991年8月,朱寄云被公安部授予人民警察一级金盾荣誉章,1995年3月12日在北京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