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保健食品质量 我们共同行动”倡议书

辽宁省保健品化妆品质量管理协会
辽宁日报 2019年11月14日

为加强保健食品行业自律,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辽宁省保健品化妆品质量管理协会代表与会企业向全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发出如下倡议:

一、遵纪守法。

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信守职业道德,自觉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二、良心生产。

切实履行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坚守质量至上、安全第一,从原料到成品决不违规生产,不以次充好,不弄虚作假,不违法添加,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保健食品不得出厂。

三、诚信经营。

自查自纠,自觉规范销售行为,不搞非法传销,不搞以销售为目的的虚假健康讲座,不欺诈消费者。

四、依法宣传。

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不做虚假广告,不夸大功效宣传。对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决不声称具有保健功能。

五、责任担当。

建立追溯体系和召回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积极遵从政府部门的管理和指导,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健康中国需要安全健康的保健食品。全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将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为加快推进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