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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来,通过全面细致地学习全会精神,于彦琳对“为民司法”有了更深的体会。他说:“我们要认真思考如何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要从‘初心’和‘使命’出发,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提供更多更好更优质的法治产品。”
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许俊执业十年,一直专注家事业务领域,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带来的巨大变化感受真切,“在多年代理家事案件的过程中发现,办事依法、遇事讲法已成为人们的自觉选择。”
《决定》中的“完善律师制度,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等明确要求让许俊倍感振奋,她认为,律师制度恢复重建40年,也是制度日趋完善的40年。律师兴,法治兴,在社会变革和转型时期,律师应该在法治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更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监督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明进步。
上下同欲者胜。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要从每一个人做起。
作为法库县委政法委的一名年轻干部,刘牧原通过几年的工作实践,真正体会到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深刻认识到法治的重要性。他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我们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打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