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全省基层干部群众继续热议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辽宁日报 2019年11月10日

本报记者 赵英明 赵 静

民主是人类社会政治发展的共同追求。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连日来在全省基层干部群众中引发热议。

11月8日,立冬。全国人大代表、鞍山市公交车司机谢金红心里却格外温暖。工余时间,她反复学习《决定》,深入研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部分。

“《决定》充分体现了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谢金红由衷地说,“比如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适当增加基层人大代表数量、加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每一句都内涵丰富。”

作为来自基层的人大代表,谢金红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提交立法保护公交驾驶员行驶时人身安全的建议,省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7月30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防止侵害道路公共交通驾驶员的决定》。

一滴水可以折射太阳的光芒。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对这一制度体系的显著优势,代表们都深有体会。

《决定》提出,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健全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制度。省人大代表、中交煤气热力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总经理周新文说:“《决定》抓住了国家治理的关键和根本。”

今年9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专题询问有关环保问题。列席会议的周新文向政府有关部门连发三问,充分行使人大代表的权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也开启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新时代。”这几天,省政协委员、凌源市副市长王素枝都在认真研读《决定》,“这是人民至上的新时代,作为党员干部,一定要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造福人民为最大政绩,真正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人民政协是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决定》强调,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完善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制度。对此,省政协常委、辽宁晟盟律师事务所主任丁敏杰深有感触,“我省各级政协组织在发扬民主、增进团结、相互沟通、建言资政等方面为政协委员搭建畅通的渠道,有力地凝聚了共识。特别是各级党委在重大决策方面完善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机制,保障了政协委员及时资政建言”。

“学如不及,犹恐失之。”连日来,我省各民主党派成员认真学习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反响热烈。(下转第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