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呼和浩特11月7日电 (记者王靖) 白木仁1963年出生于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科尔沁左翼中旗(今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他是蒙古族,1980年参加工作,1983年调阿拉善左旗布古图苏木司法局任司法助理员,199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白木仁参加公安工作,在阿拉善左旗公安局豪斯布尔都苏木任公安特派员,二级警司。
1994年10月21日,接到一名歹徒身缠炸药,要炸死一牧民的报案后,白木仁迅速与其他同志前往查处。他面对身背炸药、手持引爆品的歹徒,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只身一人与歹徒斗智斗勇,寻找制服歹徒的时机。下午4时,丧心病狂的歹徒突然引爆炸药,白木仁同志壮烈牺牲,年仅31岁,谱写了一曲人民警察大义凛然、无私无畏的壮丽赞歌。
自1992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白木仁刻苦钻研业务,埋头苦干,任劳任怨,无私奉献,两年多共侦破各类治安案件、刑事案件20多起,收缴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3.5万余元。
白木仁密切联系群众,先后义务为牧民修车30多辆、送草170000余斤、买粮5000斤,受到群众的赞誉。他曾被评为阿拉善左旗公安战线先进个人,荣记三等功一次。
1994年12月30日,白木仁被追授一级英雄模范称号。1995年4月5日,白木仁被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革命烈士”称号,并号召全区广大共产党员和各级干部群众向英雄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