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兵山法院执行工作实现跨区域联动

辽宁日报 2019年11月08日

本报讯 记者狄文君报道 11月7日,记者从调兵山市人民法院获悉,自去年该院实行跨区域执行联动机制以来,目前已执行案件5件,配合我省及内蒙古自治区基层法院执行案件8件。

为有效解决执行难问题,调兵山市人民法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积极参与跨区域执行联动体系。去年,该院与我省及内蒙古自治区的18家基层法院共同签署了《“12+6”基层法院跨区域执行联动协作框架协议》,全方位进行联动协作,切实解决了法院之间委托协助执行中存在的沟通不畅、信息不准确、反馈不及时等问题,提高了执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