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产品、工程、服务和人居环境入手

沈阳聚焦四大领域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辽宁日报 2019年11月08日

本报讯 记者陶阳报道 重点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96%以上、大中型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生产性服务业质量顾客满意度达85%以上、全市行政村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覆盖率达100%……这是沈阳市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具体目标。

11月7日,记者从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按照沈阳市委、市政府最新出台的《沈阳市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到2020年,沈阳市将实现产品、工程、服务和人居环境质量明显提升,为实现沈阳高质量发展、新时代振兴奠定质量基础。

按照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的原则,沈阳市统筹质量发展规划、质量强市战略等,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并将质量提升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大力提升质量水平。

在提升装备制造水平方面,沈阳市将围绕核心技术、零部件完善科技研发平台,推进整机和成套装备生产企业与下游配套企业协作,开展重点产品突破行动,包括培育20项智能制造及智能服务试点示范项目、开展重点企业能耗限额标准贯标等。

在和市民关系密切的食品安全、建设工程、人居环境等方面,沈阳市将落实食品风险分级管理,制定风险隐患清单,建立完善重点食品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对食品摊贩实行登记备案管理;培育和保护“老字号”企业,发展品质化特色美食,推进“中央厨房”等工业化生产方式,实行“明厨亮灶”;优化城市道路网络功能,建设级配合理的道路网络系统,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污水处理;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燃煤替代、扬尘防控、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改善;完善城市道路人行过街设施,加速新建、盘活停车泊位,着力解决“停车难”“行车难”问题。

沈阳市还将出台健全完善质量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在制度建设方面,强化对质量创新的鼓励、引导、保护,实行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及风险调查;支持企业运用保险手段促进产品质量提升和新产品推广应用;探索质量评价制度,推动形成以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等为主要内容的指标体系。

在财政金融支持方面,沈阳市将组织实施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直接投资基金、各类科技指导性计划,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重点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围绕辽宁工业八大门类产业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究等。同时,建立一批质量教育基地,推广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企业质量素质提升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