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乌鲁木齐11月6日电 (记者阿依努尔) 赛尔江·买米拉,哈萨克族,1964年8月出生,1987年参加公安工作,生前是富蕴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民警。1994年9月9日,他与手持炸药包的歹徒英勇搏斗,壮烈牺牲,年仅30岁。赛尔江牺牲后,被追认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和革命烈士,并被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1994年9月9日22时55分,富蕴县城镇派出所值班室的电话铃声响起。当日值班民警赛尔江接到报警:两名歹徒带着炸药闯进县委书记叶维湘家,要钱、要物、要枪,若不给将引爆炸药。情况危急,他放下电话立刻奔赴案发现场。
到达案发现场,赛尔江第一个冲了进去。由于打开的门又反弹关闭,同行的联防队员被隔在门外。院里的歹徒,一个手提炸药包,一个手持匕首,赛尔江猛扑上去,用手臂死死抱住携带炸药包的歹徒将其推向墙角,另一名歹徒手持尖刀逼向赛尔江。就在这时,歹徒拉响了炸药包……叶维湘夫妇脱险了,赛尔江却倒在了血泊中。
赛尔江牺牲后,战友给他算过一笔“账”:参加工作7年,进修2年,处理各类社会治安案件59起,协助侦破重大刑事案件11起,5年共加班2300多个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