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双11”消费提示

切换新老账号比价 谨防“大数据杀熟”

辽宁日报 2019年11月07日

本报讯 记者赵铭报道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实施以来的第一个“双11”,电商大促已经在各大平台拉开帷幕。11月6日,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双11”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适度“剁手”、理性消费。

购物前注意选择有资质商家,查看平台及网店公示的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等。注意刷单炒信陷阱,不能只通过销量情况决定是否选购。若商品销量大、评价少,有可能是因退货率高造成的;若有多人评价内容雷同,则有刷好评嫌疑。

谨防被“大数据杀熟”。所谓大数据杀熟,是指电子商务经营者利用大数据,判断消费者是否具有议价和比价能力,从而进行价格歧视。例如,同一家电商,同一款商品,会员的价格比新用户的价格还要贵。消费者购买前可以对商家进行市场口碑调查,多关注公开价格信息,警惕非公开价格的商品,还可以通过不同手机端,或者分别以新、老客户状态登录网址进行比价,从而判断是否被“大数据杀熟”。

注意看清合同格式条款内容。部分电子商务经营者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对合同格式条款做出不利于消费者的规定。主要表现有“本店有权不时地对本协议及本店的内容进行修改,并在本店张贴,无须另行通知用户”“本店对本协议享有最终解释权”等,这些都属于违法行为。

购买商品后,要妥善保管好订货单、发货凭证、发票等购物凭证,同时要注意保留电商承诺或协议、与商家的聊天记录截图、快递单号等电子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