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好卫士姚次会

辽宁日报 2019年11月05日

据新华社郑州11月4日电(记者韩朝阳) 姚次会,1952年出生,河南省汝州市人,1971年参加公安工作,199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历任河南省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西工二队民警、科员、交警支队二大队副主任科员,三级警督。

1994年2月12日,姚次会从孟津返回洛阳途中,发现一伙歹徒殴打一名过路司机,立即上前制止,疯狂的歹徒向他围攻过来,他不畏强暴,用身体保护被打倒的司机,同歹徒进行英勇搏斗,终因寡不敌众,被穷凶极恶的歹徒打成重伤,经抢救无效,壮烈牺牲。

姚次会自1971年参加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以来,22年如一日,勤勤恳恳,忠于职守,埋头苦干,忘我工作,先后7次不顾个人生命安危,制止滋扰事件。姚次会热爱人民,文明执勤,时刻关心群众疾苦,坚持为群众排忧解难,被群众誉为“解民之急、警风高尚”的好卫士,先后5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9次被评为优秀民警。1994年3月7日,姚次会被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同年,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姚次会同志为革命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