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务院《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和《辽宁省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计划》,现就我省乳制品制造、调味品和发酵品制造、人造板制造、电子工业企业排污许可证申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核发范围、核发时限及管理级别
(一)乳制品制造
核发范围:乳制品制造单位。
核发时限:2019年12月20日前完成排污许可证申领与核发。
管理级别:年加工20万吨及以上的(不含单纯混合或分装的)乳制品制造单位为重点管理;年加工20万吨以下且在工业建筑中生产的(不含单纯混合或分装的)乳制品制造单位为简化管理;单纯混合或分装的且在工业建筑中生产的乳制品制造单位为登记管理。
(二)调味品和发酵制品
核发范围:调味品和发酵制品制造单位。
核发时限:2019年12月20日前完成排污许可证申领与核发。
管理级别:含发酵工艺的味精、柠檬酸、赖氨酸、酵母制造,年产2万吨及以上且有发酵工艺的酱油、食醋制造单位为重点管理;除重点管理以外的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不含单纯混合或分装的)且在工业建筑中生产的为简化管理;单纯混合或分装的且在工业建筑中生产的为登记管理。
(三)人造板制造
核发范围:人造板制造单位。
核发时限:2019年12月20日前完成排污许可证申领与核发。
管理级别:年产20万立方米及以上纤维板、年产20万立方米及以上刨花板的排污单位为重点管理;年产20万立方米以下纤维板、年产20万立方米以下刨花板、年产10万立方米及以上胶合板、年产10万立方米及以上其他人造板的为简化管理;其他的为登记管理。
(四)电子工业
核发范围:计算机制造、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其他电子设备制造单位。
核发时限:2019年12月20日前完成排污许可证申领与核发。
管理级别:有电镀工序的,年使用20吨及以上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的为重点管理;年使用10吨及以上20吨以下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的为简化管理;其他的为登记管理。
以上通告内容,待生态环境部发布《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后,以其为准。
二、核发机关
以上排污单位由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市级生态环境局(鞍山、辽阳和朝阳市为行政审批局)核发排污许可证。地方性法规对核发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申请程序
排污单位申领排污许可证,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登录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网址为:http://permit.mee.gov.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登录),填报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并按要求上传附件。同时向核发机关提交通过平台印制的书面申请材料。排污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