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整治住房租赁中介七大乱象

辽宁日报 2019年11月05日

本报讯 记者吕丽报道 即日起,大连市成立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专项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其间,各区、市、县设立专线,安排专人受理群众的举报投诉。各租赁信息发布平台、中介机构门店显著位置公示省、市、区县举报电话。

记者了解到,按照《大连市专项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工作方案》,大连市住建部门联合发改委、公安局等单位,重点对7项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分别是发布虚假房源信息,隐瞒影响住房出租的重要信息,诱骗群众租房;对当事人隐瞒真实的住房租赁交易信息或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赚取住房出租差价;实施价格串通、囤积出租房源、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收取未明码标价的费用等价格违法行为;违规开展租金消费贷款业务,包括违规提供租金消费贷款等金融产品和服务;通过中介机构成交的住房租赁交易合同,未按规定备案;没有取得营业执照、备案证明,游离在监管之外,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押金、租金及其他保证金或预订金;将有关法律法规中规定不得出租的房屋用于出租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