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印发《指导意见》

在国土空间规划中 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

辽宁日报 2019年11月02日

据新华社北京11月1日电 为统筹划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以下简称三条控制线),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指导意见》明确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将三条控制线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夯实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基础。

《指导意见》提出了底线思维,保护优先;多规合一,协调落实;统筹推进,分类管控的基本原则。

《指导意见》明确了工作目标。到2020年年底,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完成三条控制线划定和落地,协调解决矛盾冲突,纳入全国统一、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形成一张底图,实现部门信息共享,实行严格管控。到2035年,通过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严守三条控制线,引导形成科学适度有序的国土空间布局体系。

《指导意见》指出,按照生态功能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按照保质保量要求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按照集约适度、绿色发展要求划定城镇开发边界。

就协调解决冲突,《指导意见》要求统一数据基础;自上而下、上下结合实现三条控制线落地;协调边界矛盾。

《指导意见》还提出加强组织保障,严格实施管理,建立健全统一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严格三条控制线监测监管,严格监督考核等强化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