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政策体系 加大扶持力度 促进提质升级

辽宁日报 2019年10月31日

本报讯 记者赵英明报道 省人大常委会在去年调研我省乡村旅游发展情况的基础上,今年持续跟踪监督,听取省政府有关部门落实2018年有关调研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并深入大连、丹东、盘锦三市调研,跟踪了解各市乡村旅游工作开展情况。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建议,要完善政策体系、强化政府引导、加大扶持力度、完善配套设施、加强人才引育,促进乡村旅游提质升级,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据了解,一年来,省政府加强顶层设计,成立乡村旅游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促进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方案,提出6个方面19条具体措施,并搭建政企合作平台,统筹推进乡村旅游文旅融合。开展乡村旅游重点村创建工作,提升旅游品牌,9个村荣获“全国首批乡村旅游重点村”称号。设立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亿元,其中,计划用于支持乡村旅游贷款贴息项目1000万元。

省人大常委会认为,应把乡村旅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和重要力量。综合分析调研中发现的问题,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完善政策体系,坚持规划先行。制定出台我省促进乡村旅游发展的实施细则;出台乡村旅游建设标准和建设指南,促进乡村旅游规范化管理、标准化建设、差异化发展。编制乡村旅游发展专项规划,探索将乡村旅游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等总体规划体系,从空间规划、土地供给、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实现多规合一。

强化政府引导,夯实主体责任。各级政府、部门建立健全统筹推进机制。做实涉旅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协同发展合力。完善乡村旅游服务管理及相关评定标准,围绕餐饮、住宿、卫生等重点环节,制定统一的服务标准,推动乡村旅游品质化建设和品牌化发展。

加大扶持力度,壮大乡村旅游主体。加大对重大乡村旅游项目和引导性优质旅游项目贷款贴息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级乡村旅游专项资金地方项目;做好乡村旅游重点村、重点项目的贷款申报准备工作;加强乡村旅游用地保障;支持国有林场利用现有生产生活区域改造建设与森林生态景观融合的旅游服务设施,加强林场资源利用。

推动特色发展,丰富乡村旅游产品供给。完善乡村旅游产品体系,丰富我省特色乡村旅游产品供给;加强乡村旅游业与农业等产业深度融合,加快发展现代休闲观光农业;提高传统农家乐、渔家乐服务标准,向民宿经济转型升级;挖掘东北民俗文化内涵,讲好乡村故事,提升乡村旅游吸引力。

完善配套设施,提升乡村旅游品质。以旅游标准完善通往乡村旅游点的基础路网;实施乡村旅游区厕所和停车场的提升专项行动,加强乡村旅游区及周边污染防治;推进旅游村镇街道景观化工作,加强乡村旅游重点区域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人才引育,改善乡村旅游人才结构。加大对乡村旅游规划、项目建设、运营、营销等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力度,确保进得来、留得住、用得好;将乡村旅游纳入各级乡村振兴干部培训计划,加强对县、乡镇党政领导的专题培训;加大对乡村旅游管理人员、服务人员的技能培训,开展创客行动,促进人才向乡村流动,改善乡村旅游人才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