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痛点 解决难点 打通堵点

——聚焦我省破解基层监督难探索实践
辽宁日报 2019年10月28日

本报记者 王 坤

“2018年4月,全省超30%乡镇(街道)纪(工)委‘零立案’;同年年底,乡镇(街道)纪(工)委全部消除‘零立案’;今年前9个月,全省乡镇(街道)纪(工)委处置问题线索12430件,比去年同期增长49.1%;立案6659件,增长53.2%;处分4699件,增长29.2%。”

这组来自省纪委监委的数据,清晰地显示我省乡镇(街道)一级纪委立案审查的变化,彰显了我省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力度和成效。

一直以来,基层监督难是我省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一项难题。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一年多来,我省直面问题,注重加强顶层设计,不断创新体制机制,转变方式方法,推动基层监督执纪高质量发展,确保基层的问题解决在基层,打通了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创新机制,全面消除乡镇(街道)办不了案的痛点

今年年初,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在研判问题线索时发现,牧牛镇纪委因南马峪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刘某的问题线索,涉及镇经管站干部而迟迟没有审查处置,经纪检监察协作区协调黄花甸镇纪委介入后,案件很快办结,刘某与经管站负责人均受到相应处分。

在省纪委监委的指导下,全省各县区创新体制机制,普遍开展了纪检监察协作区试点工作。目前,由纪检监察协作区指导乡镇(街道)纪(工)委交叉办案或联合办案的模式,在我省乡镇(街道)一级纪(工)委已成常态。

而原来,全省乡镇(街道)一级普遍存在熟人社会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以及办案人手严重不足导致的无力监督问题。“我们800多个乡镇有200多个纪委书记是‘光杆司令’或只带一个‘兵’。而且,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大多数是本地人,沾亲带故。”在去年4月召开的全省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现场会上,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如何消除痛点?一年多来,我省从基层纪检组织架构入手,坚持配齐配强人手和建立推行机制双管齐下,沈阳、本溪、锦州先行试点后,全省乡镇(街道)全部按照“两专三兼”要求,配齐配强专职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下转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