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置“红黑榜”

达标的上“红榜”未达标的上“黑榜”,并每周公布
辽宁日报 2019年10月25日

本报讯 记者刘佳报道 10月22日,大连市10月份第二周垃圾分类“红黑榜”公布,其中,20家单位上了强制生活垃圾分类红榜,5家上了黑榜;5家单位上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红榜,5家上了黑榜。“红黑榜”是大连市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一项重要举措。

今年7月,国家住建部等部门出台了《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到2020年我省的沈阳市和大连市要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到2022年,沈阳、大连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要达到100%。

为此,大连市制定并出台了《大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明确加强垃圾分类日常执法监管,组织开展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等专项集中整治行动,曝光典型案例,设置“红黑榜”,并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纳入个人信用体系,在“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四个环节,努力破解垃圾分类实效性不强的问题。在分类投放方面,进一步加大分类投放设施覆盖,落实垃圾分类督导员制度,在居民“真分类”上下功夫;在分类收集方面,落实餐饮垃圾记账式管理、建筑垃圾定时定点回收制度,满足居民、企业垃圾分类排放需求。

同时,在分类运输方面,统筹抓好厨余垃圾收运作业,将分类收集、分类运输作为强制指标;在分类处置方面,加快推动末端处置设施建设,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有害废物运输处置,推进餐厨垃圾处理厂、焚烧厂二期工程建设。逐步推进居民强制分类,细化分类标准,推动各地区、街道落实分类台账管理制度,严格垃圾分类监管。

为了做好强制性和示范小区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大连市对纳入强制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单位和示范小区设立了“红黑榜”,对达到分类标准的进入红榜,对未达到标准的进入黑榜,并每周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