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人民监督 提高监督质量

辽宁日报 2019年10月24日

申国华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第18期《求是》杂志发表重要文章《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六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指出:“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人民是无所不在的监督力量。”如何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习近平总书记给出明确答案: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因为人民是无所不在的监督力量。

从理论上看,人民的监督客观存在;从现实上看,人民的监督无处不在;从法纪上说,人民的监督是理所当然;从感情上说,人民的监督是真心关爱。当前,加强人民监督,提高监督质量,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调动积极因素,增强监督的前瞻性。监督分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比较而言,一些事后监督尽管有其作用,但往往带有滞后性,发现问题时木已成舟。因此,应注重调动积极因素,建立完善激励机制,激发人民群众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积极性,多一些“未雨绸缪”,少一些“亡羊补牢”。

畅通监督渠道,增强监督的有效性。高质量的监督一刻也离不开畅通的渠道。设立举报电话、网站、邮箱、手机APP以及信访接待等都要安排专人负责,充分发挥现代科学技术作用,建立完善“科技+”模式,让人民群众监督渠道更顺畅、更便捷。同时,防止任何形式的监督“肠梗阻”,或以各种不正当名义压制人民群众监督。

严格制度执行,增强监督的可操作性。严格制度执行,是对权力运行最好的监督。执行制度不能“九分”,必须“十分”。只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才不会出现权力被滥用的可能。事实证明,只有严格执行制度,才能形成“执行-监督-再执行-再监督”的良性循环,进一步增强监督的可操作性,而不至于让监督沦为摆设。

党员干部只有正确行使手中权力,让人民监督权力,并自觉守纪律、讲规矩,办好群众所急、所需、所盼的民生实事,才能赢得群众的支持和拥护,进一步厚植党的执政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