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阜新 铁岭开展可再生能源法执法检查

辽宁日报 2019年10月17日

本报讯 记者侯悦林 王晓波报道 10月14日至15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铁民率执法检查组到铁岭市、阜新市,就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来到铁岭县长青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华电镇西堡风电场项目现场和阜新市华能新能源辽宁分公司高山子风电场等企业,检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宣传贯彻实施可再生能源法的基本情况等。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检查组认真听取了两市相关情况汇报及人大代表、基层执法人员、企业负责同志的意见和建议。

执法检查组认为,阜新、铁岭两市高度重视可再生能源发展,按照要求积极履行职能,工作措施扎实,在贯彻实施可再生能源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在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绩。

执法检查组要求,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和应对措施,助力可再生能源发展步入科学轨道;要利用好上级政策支持,落实好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费用补偿等制度;要抓好可再生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可再生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要打好绿色能源牌,统筹好新能源和传统能源的开发利用,进一步发展好可再生能源产业;要进一步鼓励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