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印发《意见》

进一步做好短缺药品 保供稳价工作

辽宁日报 2019年10月12日

据新华社北京10月11日电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为进一步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更好保障群众基本用药需求,《意见》提出以下相应政策举措。

在保供方面,一是加强协同监测。二是做好短缺药品清单管理。三是实施短缺药品停产报告。四是落实直接挂网和自主备案采购政策。五是建立健全短缺药品常态储备机制。在稳价方面,一是加强药品价格异常情况监测预警。二是强化药品价格常态化监管。三是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