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组成人员在审议中提出了以下意见和建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
今年以来,全省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全省推进民营经济发展23项措施,全力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民营经济为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民营经济发展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服务体系不健全;缺乏财政资金的有效支持和引导;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十分突出;民营企业核心竞争力不强;招人难、用人贵、人员流动性大问题较为突出等。《报告》如实反映了全省民营经济发展情况,常委会组成人员同意《报告》,同意省人大财经委调研报告的意见。
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
1.营商环境需要持续优化。目前我省营商环境确实有所改善,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些部门对民营企业管理过于简单粗暴,全省上下还没有真正形成一种为企业服务、为民营企业创造宽松发展环境的氛围。
2.民营经济发展不充分。我省民营企业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跟发达地区比差距很大,需要改进的地方还很多,各级政府要不断加强这方面工作。
3.切实解决民营企业招工难的问题。对民营企业招工难,引进高端技术人才难的深层次的原因分析不够,缺乏解决招工难的应对措施。
4.《报告》需要进一步完善。《报告》对辽宁民营经济与全国相比特有的问题分析得不够,缺乏数据和实例分析。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债务情况的深入分析不够,如进度分析、结构分析等。对全省民营企业发展情况介绍笼统,缺乏分类分析,如按企业类型、规模、产业结构分析等。《报告》中下步措施和问题部分不对应,多是老调重弹,具体可操作性有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