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省人大财经委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调研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我省各级地方政府及金融监管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的部署和辽宁省委的相关要求,充分立足我省发展实际,妥善应对金融市场波动,积极推动完善金融风险防控体系,努力做好发展经济和防控金融风险之间的平衡。虽然我省金融运行情况总体平稳,但受国内外经济环境、地方产业结构调整和金融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金融风险防控形势仍然比较严峻,必须高度警觉,坚持底线思维,精准有效处置重点领域风险,平衡好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一是进一步理清有关部门责任,督促中直金融监管部门协同做好工作。金融风险暴露之后,可能产生责任划分等问题,目前责任界定还不是特别清晰,建议进一步理清。相关金融监管部门把日常金融监管的数据信息资料,通过法定渠道提供给地方政府,以便随时掌握地方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风险情况,协同做好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二是积极争取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支持,努力修复我省金融生态环境。积极与人民银行等金融监管部门沟通,充分反映我省金融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对我省实行差别对待,避免“一刀切”式监管,尽快帮助修复我省金融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