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教育系统推出30项简政放权事项深化“放管服”改革

高校可自主设置新增专业无需审核

辽宁日报 2019年10月09日

本报讯 记者张健报道 为更好地发挥高校办学主体地位,激发高校内生动力,从2019年开始,我省不再组织对高校申报的新增专业审核,由高校自主设置。这是记者10月8日从省教育厅了解到的。

近日,省教育厅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出30项不适应教育改革发展需要、社会和群众关注度高的问题事项,涵盖高校人事管理、学位管理、专业设置、招生考试、对外合作等多个领域。针对这些问题,省教育厅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下放事项13项,取消事项10项,优化简化流程事项5项,实行分类管理事项2项。

为促使学校办出特色,保证办学质量,从2019年开始,我省高校可根据自身情况和辽宁经济产业发展需要,自主设置新增专业和进行专业结构优化调整,省教育厅不再组织对高校申报的新增专业审核,取消高校新增专业申报的限制条件。同时,省教育厅将做好高校专业信息管理服务,进一步完善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信息平台,为高校增设新专业、调整专业设置、专业建设与改革提供参考借鉴,逐步建立高校招生、毕业生就业与专业设置的联动机制。开展专业评估评价,引导高校加强专业建设,深化专业内涵,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为进一步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省属高校绩效工资总量、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和人员交流调整等事项交由高校自主确定进行,由此实现对省属高校人事工作“零审批、零审核、零备案”。此项改革举措全国领先。同时,从2020年起,省教育厅不再统一组织省成人本科生学士学位外语课程考试,由各学位授予单位自行组织。

通过减少审批备案等环节,优化工作流程,让学校将更多的精力用于教书育人、治学理校。省教育厅委托大连外国语大学开展志愿者、公派出国教师、中方院长、孔子学院夏令营的推荐、选拔、审核等工作;高校聘请外籍专家和教师,不再经过教育厅审核,由高校直接报送有关部门;高校成立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内的社会组织、扶贫救灾等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也不再需要经过审核,由高校直接报送有关部门。

据介绍,此次30项简政放权事项,破除了传统管理体制机制束缚,有助于释放广大教职工干事创业活力。伴随着审批事项越来越少,审批程序越来越简化,省教育厅对高校的监管也会逐渐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