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公开征集2020年度省政府立法项目建议

辽宁日报 2019年09月29日

本报讯 记者刘乐报道 为加强政府立法工作的计划性、科学性、民主性,提高政府立法公众参与度,按照省政府立法工作总体要求,省司法厅决定从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征集2020年度省政府立法项目建议,时间截至10月25日。

此次征集立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围绕辽宁振兴中心、优化营商环境中心、改善民生中心等重点工作,重点征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融入共建“一带一路”、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提升民生保障能力、加强和规范公共服务、推动文化繁荣兴盛等方面的立法项目(包括制定、修改、废止项目)建议。

省司法厅要求,提出立法项目建议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符合地方政府行政立法权限,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立法项目建议至少包含立法项目的名称,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有关上位法依据,立法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拟确立的主要制度等;提交立法项目建议的单位请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个人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

此次征集面向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报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电子邮箱lnsfdydc@126.com(邮件题目注明“立法项目建议”字样);自动传真024-86906792(首页注明“立法项目建议”字样);通信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38号甲辽宁省司法厅法治调研督察处,邮编110032(信封上注明“立法项目建议”字样)。

省司法厅表示,对收集到的立法项目建议,将按照科学民主决策的要求进行充分研究论证,依照法定程序决定是否列入2020年度省政府立法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