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命曾晓非为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二、任命张春阳为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三、任命王智勇、刘冰、刘露路、李硕、李舒宇、赵小莹为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四、免去辛赤兵的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五、免去赵英伟的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六、免去张晨、高翔的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七、任命刘佳章、杨倩茹、赵雪霄为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