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广大公务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努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在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安排、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快推进“一带五基地”建设、深入实施“五大区域发展战略”等重大工作任务中,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涌现出一大批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广大公务员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在全省上下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实际行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之际,省委决定,授予刘庆吉等27名同志辽宁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授予沈阳市公安局于洪分局北李官警务工作站等20个单位辽宁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给予冯冬昌等99名同志记一等功奖励。授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的个人,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
全省广大公务员和各级公务员集体要以先进个人和集体为榜样,学习他们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学习他们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的公仆情怀,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真心对群众负责、热心为群众服务;学习他们勇于担当、追求卓越的奋斗精神,以钉钉子精神抓落实,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学习他们恪尽职守、务实求真的优良作风,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好的作风赢得人民群众的赞誉;学习他们淡泊名利、清正廉洁的道德情操,廉洁奉公、依法用权,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希望受表彰的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事业中再创佳绩、再立新功。
各级党委(党组)要把深入开展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大力宣传“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先进事迹,激励引导广大公务员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初心使命,永葆奋斗姿态,开拓进取、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奋发有为,为辽宁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名单详见七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