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石家庄9月24日电 (记者杨帆) 田秀全,1942年出生于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1961年参军入伍。在部队时积极进步,3次受到嘉奖、6次被评为“五好战士”。1968年田秀全转业参加公安工作,历任黑龙江省鹤岗市公安局刑警队民警,新一派出所民警、所长,东升派出所政治指导员。
走上公安岗位后,田秀全一心扑在工作上,19年里只因父亲病危请过一次假。群众遇到困难时,他总是第一时间热情相助,常说:“人民警察就要冲锋在前。”
田秀全始终保持部队的光荣传统,在担任派出所政治指导员期间工作勤奋,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一名新分配来的年轻同志因高考落榜情绪低沉,田秀全多次找他谈心,终于使他放下包袱积极工作,一年内破获刑事案件7起,受到分局表彰。他还注重狠抓民警的遵纪守法教育,认真纠正和防止违纪苗头,派出所警风警纪不断好转。
田秀全从不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工作多年来,他拒收钱物数不胜数。
时间回到1988年3月18日,田秀全来到派出所楼上的东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了解一起案件。13时40分许,有工作人员气喘吁吁跑来说:“闹事的人拿着炸药包上来了,要行凶报复办案民警!”田秀全闻讯立即往楼下跑,在一楼楼梯口处将一手抱炸药包、一手持引爆器的暴徒拦住。
田秀全知道,一旦引爆炸药包,不仅周围的职工要伤亡,而且办公楼也可能倒塌。
情况危急、一触即发,田秀全边说边在前面向外引暴徒。当他们走出办公楼二道门时,田秀全与暴徒展开了搏斗,奋力夺下炸药,但暴徒这时启动了引爆器。
一声巨响,田秀全左臂被炸断,胸部血肉模糊,当场壮烈牺牲,暴徒也即刻死亡。气浪将门外的人推出几米远,楼门被炸飞。其他职工和群众的生命保住了,整个办公楼保住了。
田秀全以个人的牺牲换来了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书写了一名人民警察对党、对人民、对事业的忠诚。1988年4月6日,被公安部追授为一级英雄模范,4月12日被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
如今,在田秀全烈士的故乡河北省玉田县,各级公安干警正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玉田县公安局民警纷纷表示,田秀全烈士的英勇事迹让他们很受教育,他们要学习革命先烈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不怕牺牲的精神,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勇当先锋,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定祥和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