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拟对丹东市盛嘉禾海运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19年8月31日,该债权总额为3588.6万元,其中本金3000万元。债务人注册地址位于丹东市元宝区金山大街710号,周边交通便利。该项目以丹东博恩房地产开发公司名下位于丹东市元宝区金山大街1888-A-1-12号,建筑面积5500.08平方米的房产及占用的土地设置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同时由丹东博恩房地产开发公司、丹东市丹辉盼盼销售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石晓钰、史晓惠、丹东富阳热力有限公司、丹东市郡安物业有限公司等提供连带保证担保责任。该项目已经取得胜诉判决,目前正在申请执行中。
该债权的交易对象为中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并应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良好的社会信誉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
公告有效期:15天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15天,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辽宁省分公司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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