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最后一刻她仍在工作

——追记辽宁省公安厅因公殉职民警张丽
辽宁日报 2019年09月23日

本报记者 侯永锋

9月22日,一篇微信公众号文章《今天,我们为张丽送行》,触发4000多名观者的泪点。

张丽是辽宁省公安厅政治部干部处副调研员。9月20日10时许,从警30年的她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被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因公殉职,年仅51岁。

9月22日上午,省公安厅为张丽举行遗体告别仪式,对张丽的牺牲表示沉痛哀悼,表达对她的崇高敬意。

“张丽,我们阴阳两隔,愿一路走好!”《今天,我们为张丽送行》的作者,是省公安厅熟悉张丽的一名民警,提起自己的“好战友”,他难掩心头悲痛,“谁也没有想到张丽走得这样匆忙。她没有留下任何话语,就与自己深爱的丈夫、心爱的儿子和她的亲人诀别,与她的同事、朋友诀别,与她所热爱的公安工作诀别。”

“作为全省公安英烈协会和基金会建设的主要参与者,她为数不清的战友送去了关爱和温暖;作为民警救治‘绿色通道’的主要负责人,她为数不清的战友送去了健康和幸福。”回忆起“张姐”,和张丽同一个处室的石杨说。

张丽所付出的,何止这些!

从警30年来,张丽始终对公安事业满怀热爱、担当作为,多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荣记个人一等功1次、三等功5次,嘉奖4次,为全省公安政治工作的创新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爱拼、能干、主动”,这是单位领导和同事对她的一致评价。

每年整理审核上万份录警材料,从未出错

“记不清有多少个夜晚,她仍埋头伏案;数不清有多少个假日,她仍与工作相伴;就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她仍工作在挚爱的岗位上。”

同事的追忆,与张丽生前的誓言——“要将自己的一生奉献给祖国和人民公安”,如此契合。

1989年8月张丽参加公安工作后,无论是在基层派出所还是在机关,无论是在家乡盘锦还是调入省公安厅,她始终谦虚谨慎、恪尽职守,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

近三年,全省公安机关每年新办理录警手续近3000人,张丽负责录警审核工作,每年需要整理审核2万多份录警材料,出具1万多份审定报告,加盖1万多枚公章。(下转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