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特色种植、服装加工等四大产业

朝阳县实施412个项目助力脱贫攻坚

辽宁日报 2019年09月12日

大庙镇大庙村村民在扶贫服装厂加工订单产品。 本报特约记者 仇一军 摄

本报讯 确保4823户8442人脱贫,31个贫困村销号、贫困县“摘帽”,这是朝阳县今年制定的脱贫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朝阳县针对现状,坚持精准底数、精准措施、精准责任、精准效果“四个精准”原则,发展以温氏养猪农场为代表的养殖产业、以高标准果园为代表的特色种植产业及光伏电站、服装加工四大扶贫产业,安排落实各类扶贫项目412个,逐步形成了叠加覆盖的产业支撑格局,收到了良好效果。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朝阳县温氏养猪扶贫农场项目采用“1、3”模式,“1”指政府部门,“3”指企业、家庭扶贫农场、建档立卡贫困户。县里出台优惠政策,扶贫部门具体组织协调,乡镇政府整合资金、资源,扶持具备条件的贫困村建设扶贫农场。资金来源为金融扶贫贷款、整合涉农部门资金,扶贫资金集中使用,日常饲养由扶贫农场统一管理。温氏公司按不低于同期市场价格保底回收,确保扶贫农场规避风险。贫困户将到户扶贫资金入股,参与养殖利润分成。

与此同时,朝阳县充分利用当地日照时间长、低山、丘陵多等自然优势,并通过政府帮助协调光伏电站建设场地、企业出资方式,合作建设集中式光伏电站,实现了企业有利润、政府有收益、贫困户脱贫有保障的多赢目标。协议约定,企业按10兆瓦/年提供60万元发电利润给朝阳县,期限5年。全县建设并网发电集中式光伏电站7处,装机容量117兆瓦。一部分以“鸡生蛋、蛋生鸡”方式,扶持建设村级光伏电站和户用型光伏电站;一部分为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分红,年人均分红400元,可扶持贫困人口17550人。

朝阳县政府还与宝联勇久公司签署协议,以贫困户扶贫资金和银行扶贫信贷资金入股服装厂,利用闲置地块建扶贫工厂,为贫困人口就地就业搭建平台,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奠定基础。截至2018年末,全县共建成扶贫工厂20个,其中具备两条生产线的车间14个,具备一条生产线的车间6个,两条生产线的车间每个工厂每年可提取10万元利润为贫困户分红,一条生产线的车间每年可提取5万元利润用于精准扶贫。同时,20个扶贫工厂可解决1330人(贫困户210人)就地就业,年工资2万元左右。

发展以高标准果园为代表的特色种植产业是朝阳县助力脱贫攻坚的又一举措。截至去年年末,朝阳县共建设高标准果园41个,按每个扶贫果园10公顷计算,坐果期每年林下经济可获利润4.5万元,41个果园年获利润184.5万元,可带动贫困人口3690人脱贫增收,年人均增收500元。同时,果园还可为贫困户提供劳务增收岗位,成果期后的全部利润用于2020年后巩固脱贫成果、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乡村振兴。

此外,朝阳县还积极引导贫困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领贫困群众共同致富。参股贫困户除了分红之外,还可获得劳务报酬。到2018年末,全县登记土地股份合作社345家,流转土地50067公顷,入社农民1.27万户,带动贫困人口7380人,年人均增收300元。

今年,朝阳县28个乡镇(场街)计划新增1至2个主导产业项目,131个贫困村每村都要有1个主导产业项目,安排落实各类扶贫项目412个。目前,已建设完工164个,在建248个。待项目产生效益后,对全县所有贫困人口产业项目的覆盖率可再次叠加1倍。

冯建波 本报记者 张 辉

朝阳县主要扶贫产业

养殖产业

以温氏养猪农场为代表,贫困户将到户扶贫资金入股,参与养殖利润分成。

光伏产业

全县建设并网发电集中式光伏电站7处,扶持贫困人口17550人,年人均分红400元。

服装加工产业

与宝联勇久公司签署协议,利用闲置地块建扶贫工厂带动1330人就业,年工资2万元左右。

特色种植产业

建高标准果园41个,带动贫困人口3690人,年人均增收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