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23个村 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辽宁日报 2019年08月30日

本报讯 记者蔡晓华报道 8月23日,丹东市振安区楼房镇楼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揭牌,标志着该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基本完成。记者从丹东市农业农村局获悉,首批21个省级试点村,目前已有11个村基本完成产权制度改革任务;第二批45个国家试点村,有12个村基本完成产权制度改革任务。

自去年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以来,丹东市通过清产核资,全市672个村共清查账面资产38.9亿元,核实39.7亿元;核查账面流动资产17.9亿元,核实17.2亿元;清理、化解债务9000余万元,村均化债14万元。

此外,丹东市开展了成员身份确认、股权设置、建立村集体经济组织工作,按照“有法依法、无法依规、无规依民”的原则,对全市143万名农民的身份予以确认。全市将把集体资产按股份或份额量化到每个成员,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登记赋码。11月底前,全市一半以上的村将建起村集体经济组织并登记赋码。2020年底前,全市672个村全面完成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