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 丹东 两级法院实现跨域立案

辽宁日报 2019年08月29日

本报讯 记者王卢莎 王晓波报道 8月27日,记者从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市两级法院正式开通运行跨域立案诉讼服务,让当事人在家门口法院就能享受到与管辖法院相同的立案服务,真正实现“让信息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

当事人异地打官司,立案环节需要往返法院,成本高、效率低。跨域立案全覆盖后,当事人可选择向就近的中、基层协作法院提交起诉材料,协作法院协助当事人通过中国移动微法院跨域立案服务系统将相关信息登记并推送给管辖法院,管辖法院即时接收信息进行审核,符合起诉条件的随即登记立案,并将带有电子签章的立案通知书、送达回证等法律文书推送回协作法院,当事人签署后即完成跨域立案。跨域立案范围包括一审民商事和行政起诉、刑事自诉、强制执行和国家赔偿申请案件。同时,作为管辖法院,第一时间接收协作法院推送的材料信息并进行审核处理。

在8月23日丹东法院跨域立案诉讼服务开通运行第一日,全市法院共受理跨域立案案件9件,其中,作为协作法院受理案件7件,作为管辖法院受理案件2件,实现了跨域立案工作的“开门红”。

8月28日,记者从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铁岭市辖区内首例跨域立案在清河区法院和银州区法院之间成功实现,这也标志着铁岭市两级法院全面实现跨域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