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助力清原乡村振兴

辽宁日报 2019年08月28日

本报讯 近年来,清原满族自治县通过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素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将“党建+”思想根植在乡村振兴“大盘子”中,着力推动党员干部在乡村振兴之路上建功立业。

发挥政策资金作用增强集体经济。清原县将管好用活上级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政策资金作为重要抓手,县、乡在此基础上配套支持资金,做实每一个项目。要求各村党组织严格执行“四议一审两公开”制度,并在产业组织中落实公开、透明的财务管理办法,通过项目建设组织群众、凝聚群众。

因地制宜选项目。依托全县中药材、山野菜、食用菌、苗木花卉、优质米五大特色产业,清原县按照“一镇一业、一村一品”的发展模式,引导村级党组织按照“党支部+合作社+基地+农户”“党支部+企业+协会+农户”等运作模式,实现“抱团发展”。

健全考评机制。清原县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纳入目标考核,采取“季通报、半年促、年终评”的办法,强化对规划制定、项目进度、资金管理的督导考核。目前,全县集体经济项目村占比达到50%以上,5万元以上的村达到91个。

赵新宇 本报记者 崔振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