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杨丽娟报道 为加快推进智能制造工程建设,鼓励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升级,更好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大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近日联合发布《大连市智能化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据悉,大连市智能制造专项资金支持范围为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先进制造技术,运用自动化设备及工业软件、控制系统、工业互联网等对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运维服务等环节进行智能升级和集成应用,优化技术和工艺流程,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产品优质率,提升企业发展质量和水平,重点关注离散型智能制造、流程型智能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和远程运维服务等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按照《管理办法》,申报“智能化改造”应用项目的企业须成立1年以上并已投产、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重点方向,实施项目的智能设备和技术等投入总额达600万元以上。专项资金对“智能化改造”应用项目的资助方式为以奖代补。对企业以自筹资金实施智能化改造的项目,按项目设备和技术投入总额给予不超过15%的资金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