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事法院完成全省首例跨省立案

辽宁日报 2019年08月23日

本报讯 记者侯永锋 刘乐报道 8月22日,记者从大连海事法院获悉,日前,一起海事诉讼跨域立案在大连海事法院与宁波海事法院之间顺利完成。据悉,这也是我省法院跨省立案第一例。

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是法院系统今年重点推出的便民服务举措。在传统立案模式下,当事人要到异地打官司,只能到具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打一次官司可能需要来回跑几趟,所耗费的时间和经济成本可想而知。跨域立案的全面推进,则切实解决了异地诉讼不便等问题。推行跨域立案,指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可选择就近的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向有管辖权的异地法院提交立案申请,法院为其提供相应的立案登记诉讼服务。

8月19日,一名大连某船舶燃料销售有限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在大连海事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提交了一份以江苏南通某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为被申请人的海事债权登记申请材料,要求立案。经审查发现,该案管辖权应归属宁波海事法院。立案法官向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说明情况并征得其同意后,第一时间对该案进行跨域立案操作。

大连海事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海事纠纷涉外性强,海事法院跨行政区域设立,管辖区域广,当事人异地诉讼情况较多。以往即便在同一海事法院,不同派出法庭之间亦存在路途遥远,诉讼不便的现象。此次,立案法官首先将审核后的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信息、委托手续、相关证据等材料进行手机拍照,通过中国移动微法院跨域立案平台传至宁波海事法院。确认案件通过立案审核且当事人收到宁波海事法院送达的电子《受理案件通知书》后,依据宁波海事法院线上反馈的案件受理意见指导当事人填写相关法律文书,告知相关缴费及诉讼权利义务事宜。随后,通过法院专递向宁波海事法院移送该案纸质卷宗。至此,两家海事法院间的跨域立案工作一天内完成,让当事人省去了2000多公里的奔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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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法院将在本月底实现省内跨域立案

记者从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了解到,全省法院将在本月底实现全省范围内跨域立案。目前,全省法院正着眼于跨域诉讼服务的全面铺开,推动实现诉讼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确保今年年底前全面实现跨域立案,最大限度地方便当事人诉讼。

在前不久召开的全省法院院长座谈会上,省法院还就加快推进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等进行部署,提出年底前要建成全省法院诉讼服务指导中心信息平台,实现各平台信息资源互联互通,推动跨层级跨部门数据资源共享共用;深化系统集成和功能整合,提供网上立案、庭审、送达、申诉等一站式电子诉讼服务;积极推动“移动微法院”建设,把诉讼服务移到网上、连到掌上,打通司法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